吉林省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公立医院党建
“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工程方案》的通知
吉医党指委发〔2020〕4号
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体系(试行)》精神,推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为遵循,经反复研究讨论,建立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依据指导并进行调研推动的标准体系,制定《关于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代章)
2020年6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关于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
标准化创建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体系(试行)》精神,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基础,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遵循“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考评一体的党建工作标准体系,全面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全省公立医院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进健康吉林建设、实现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工程,强化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各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直接责任,推动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党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一)在强化基本功能上实现质量提升。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能,发挥好协助和监督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服务医院改革发展优势。
(二)在健全基本组织上实现质量提升。实现基层党组织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全覆盖,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晣。
(三)在建强基本队伍上实现质量提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设标准,选优配强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促进公立医院党员干部做到信念坚定、素质优良,勤政清廉、作用突出。
(四)在落实基本制度上实现质量提升。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增强。
(五)在完善基本保障上实现质量提升。保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正常开展,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推进党建活动场所规范建设,做到硬件配置齐全、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确保公立医院党组织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能办成事。
(六)在加强智慧党建上实现质量提升。推进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公立医院党建信息化管理,发挥“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等宣传平台作用,促进公立医院党建规范提升。
(七)在发挥功能作用上实现质量提升。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党建工作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打造公立医院党建特色载体,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八)在推进责任落实上实现质量提升。强化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责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各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直接责任为着力点,推动落实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发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抓党建政治责任。
(九)在优化工作机制上实现质量提升。以推动公立医院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和党员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行标准化评定
对照《吉林省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工程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和《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量化表》(以下简称《标准化创建量化表》),开展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创建活动。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标准为,院级党组织评分分值高于90分,其内设党支部分值高于90分的,不少于90%。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升评分分值达标创建标准,推动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标准化率逐步提高,力争2022年底前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标准化率高于95%。
(一)开展对标创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各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对照《实施标准》和《标准化创建量化表》,广泛开展自査,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台账,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二)创建结果评定。在自查自改、对标创建的基础上,各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于每年10月底前根据《实施标准》和《标准化创建量化表》完成自评,向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申报标准化创建自评结果。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自评结果进行考核验收。按照各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自评结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标准化创建评定。
(三)考核验收认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考核结束后,由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按一定比例对申报的标准化党组织进行抽查。抽查可采取查看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认定通过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分类建立台账,由市(州)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所辖区域考核情况汇总,报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备案。
(四)评定结果运用。对分值在90分以下的内设党支部,确定为后进党支部,重点管理整顿。对不满足标准化标准的院级党组织,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院级党组织,实行公立医院党建“一票否决”制,在年底各类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不达标的院级党组织,通报其上级党组织,对其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整改整治。
(五)推动整体提升。巩固标准化创建工作成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工作法,示范引领各公立医院党组织,夯实党建基础,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对未达标的院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顿转化。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行动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公立医院举办主管部门做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将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工程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典型带动。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创建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党组织标准化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集聚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正能量,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 标准化创建工程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年度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 标准化创建工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附件:1.吉林省公立医院党建“强基提质” 标准化创建工程实施标准(试行)
2.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量化表
3.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内设党支部党建工作“强基提质”标准化创建量化表
4.吉林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创建自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