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6-00627
分      类: 勘察设计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设〔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6-00627 分      类: 勘察设计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标      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建设〔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的通知

  吉建设〔2026〕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要求,总结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先进经验与创新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开展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征集、遴选与经验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遴选一批管理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法领先、管控成效显著、示范价值突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经验做法,以典型案例引领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提质增效,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培育发展“全牌照”全咨全能头部企业集群,彰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价值和作用,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对象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典型案例分为已完成典型案例与正在实施典型案例。

  (一)已完成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已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二)正在实施典型案例。包括2025年结转项目和2026年新实施项目。

  项目须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等问题。

  三、征集条件

  (一)项目规模标准。

  1.单体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

  2.群体或多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

  3.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000万元及以上。

  (二)案例核心条件。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覆盖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开展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服务内容完整、专业高效;

  2.投资(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

  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成果、经验做法兼具典型性、示范性与可复制性,特色亮点突出;

  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质量评价达到相应标准,具有鲜明的行业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已完成典型案例。

  1.单位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填写《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市(州)初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函、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正在实施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3.省级审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典型案例评审,经认定后公布为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

  (二)正在实施典型案例。

  1.单位申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填写《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在实施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市(州)初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函、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正在实施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具体报送时间:2025年结转项目,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2026年新实施项目,于项目实施当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报送。

  3.列入跟踪名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论证,择优将正在实施典型案例申报项目列入典型案例跟踪名录并公布。

  4.跟踪检查指导。对于列入跟踪名录的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学习交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提交《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进展情况季度报告》(附件4)及佐证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同步报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案例总结。项目竣工并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后,服务单位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填写《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6.省级审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典型案例评审,经认定后公布为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典型案例征集组织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广泛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保证工作质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征集工作质量,有效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品质,实行典型案例动态管理,彰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价值和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领。各地要及时总结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召开现场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方式:赵丹丹 13596090017

  王 雷 0431-82752399

  附件:1.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典型案例申报表

     2.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在实施典型案例申报表

     3.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正在实施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

     4.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进展情况季度报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8日

初审:王雷

复审:刘壮

终审:王海莹

1.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2.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正在实施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3.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正在实施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4.吉林省房屋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案例进展情况季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