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项目承办单位及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5〕1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院校、行业组织: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暂定比赛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59号)和《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52号)相关要求,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赛项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做好大赛组织工作,现就征集承办单位及大赛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承办单位
(一)征集对象
有意向承办大赛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院校等。
(二)征集程序
1.发出征集公告。
2.应征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3.参考省选拔赛选手报名情况进行遴选并确定承办单位。
(三)征集标准
对照大赛项目(附件1),结合本地、本单位竞赛设施设备、场地、技术力量、群众参与度和关注度等因素,申请承办某竞赛项目,填写《竞赛项目承办单位申请表》(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册加盖公章。申请承办竞赛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成立以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记录,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符合竞赛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等,能够提供相应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
3.具有提供竞赛技术支持的专家和教练。
4.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必备的后勤服务保障能力,能够为竞赛工作提供较好的场所和服务保障。
5.具备技能竞赛组织管理经验,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竞赛工作。
6.申办单位能够承担拟代表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相关赛项选手的国赛集训参赛任务。
(四)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里的总体部署和本地、本单位实际,切实做好有关竞赛项目的参与和承办工作。
2.申报程序。省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中直单位可直接申报、其他单位按属地由各市(州)人社局汇总后申报。各地、各单位请于3月18日前完成相关申报工作,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省大赛专班,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3.对接保障。申办单位确定1名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联络员。经遴选确定的承办单位纳入省级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库,择优予以资金支持。
4.集中办赛项目。已完成的29个集中办赛项目(详见附件1)承办单位应组织3进1选拔赛及国赛集训参赛工作。
二、大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5月底前。
(二)比赛地点:各承办单位。
(三)比赛项目:共70个(详见附件1),如有增减,另行通知。
(四)参赛方式
大赛分市(州)选拔赛和省级选拔赛。市(州)选拔赛由各市(州)人社局组织实施;省级选拔赛以市(州)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央企及省直院校、企业、行业按照属地原则报名参赛。
(五)报名条件
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吉林省内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世赛项目参赛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数字建造等13个竞赛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省级选拔赛名额分配
单人赛参赛名额每个赛项长春市6人、吉林市4人,其他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2人;双人赛及三人赛参赛名额每个赛项长春市4队、吉林市3队,其他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2队。
(七)裁判员条件
选手所在单位应推荐1名裁判员参加省级选拔赛执裁工作。裁判员应为各赛项相关领域从业人员,熟悉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规则、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和裁判方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吉林技能大奖、吉林省技术能手、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领办人之一。
2.具有国家级、省级参赛经验。
3.具有市级以上竞赛执裁工作经验或央企竞赛执裁工作经验。
4.指导选手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竞赛、央企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等。
(八)技术工作
各竞赛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由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对推荐,确有需要的项目在省竞赛专家库中专家择优选择。
(九)分赛赛项奖励政策
1.金、银、铜和优胜奖。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奖证书。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获得大赛第1名的选手代表我省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标准调整无法参加国赛的,按大赛名次顺延。
2.表彰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对各竞赛项目第1名获奖选手,符合条件的在相应的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单人赛前3名、双人及以上赛项前2队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参赛人数1/2(双人赛、三人赛1/2以上队)以上的参赛选手可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不再晋升。各竞赛项目参赛选手少于5队(不含)的不予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不享受优先推荐相应评选表彰。
3.其他奖励。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颁发执裁证书;为组织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为积极组织参赛、开展赛前选拔集训、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优秀组织奖”;为各赛项前三名获奖选手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为办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个人奖”。
(十)相关要求
1.做好赛前选拔集训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选拔赛,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组织本地区参赛选手开展集训工作,并做好选拔赛、集训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地应及时公布本地区参赛报名工作电话。
2.做好大赛报名工作。各市(州)统一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负责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报名工作将于3月31日截止。申报纸质材料(附件4)邮寄至省大赛专班,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3.做好大赛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制定各类各项应急方案,建立有效风险预警体系,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加强医疗服务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监测,切实保障大赛安全顺利举办。
4.食宿及费用安排。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代表团全体成员参赛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团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一)省大赛专班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海静
联系电话:0431-88690758
电子邮箱:916488504@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大厦1405室
(二)各市(州)联系方式
长春市人社局:葛 琦
联系电话:0431-88508871 邮箱:33053318@qq.com
吉林市人社局:王 峰
联系电话:0432-62590987
邮箱:522108500@qq.com
四平市人社局:宋艳臣
联系电话:0434-3266267 邮箱:sprszjk@163.com
辽源市人社局:姜 宏
联系电话:0437-3168965 邮箱:1503663147@qq.com
通化市人社局:石 磊
联系电话:0435-3267455 邮箱:635044213@qq.com
白山市人社局:崔志强
联系电话:0439-3325357 邮箱:94488476@qq.com
松原市人社局:赵 寒
联系电话:0438-6971047 邮箱:2145271@qq.com
白城市人社局:陈昱菘
联系电话: 0436-3209616 邮箱:13586238@qq.com
延边州人社局:李伟峰
联系电话:0433-2879030 邮箱:03961084@qq.com
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李东东
联系电话:0433-5710743 邮箱3038722516@qq.com
梅河口市人社局:李冰
联系电话:0435-4303022 邮箱:mhkszjk@163.com
附件:
1.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赛项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项目
2.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赛项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项目承办单位申请表
3.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赛项目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参赛报名表
4.吉林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分赛项目暨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吉林省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