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加快构建与国家物流枢纽协调联动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落实吉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研究确定了2024年省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及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建设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建设运营主体按照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发挥资源集聚优势,整合优化存量物流设施资源,加快补齐软硬件设施短板,支持各类物流中心、配送设施、专业市场与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功能对接、联动发展,鼓励拓展加工贸易、交易展示、统仓统配等服务功能,促进物流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发挥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辐射广、效率高等优势,挖掘城市特色产业优势,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培育发展壮大经营主体,集聚发展平台偏好型产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二、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各地要积极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建设运营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加强与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出台促进枢纽、园区及基地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加大项目用地、审批、融资等方面支持力度,经贸领域中央资金向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倾斜,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枢纽、园区及基地的运营能力。
三、加强运行监测
各地要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随时监测建设运营情况,按照“半年一调度、一年一报告”原则,总结工作成效、成熟经验和先进模式,梳理汇总本地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按要求,由市(州)发展改革委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建设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为省级物流枢纽、园区及基地综合评价、规划布局调整和政策研究制定提供依据,对长期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将调出建设名单或规划范围。
附件:2024年省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和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