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庆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加强文化建设的建议》(第16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各地编制的“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入发展特色文化城镇的内容,并以此为基础编制《特色文化城镇发展规划》的建议
关于此建议内容,今年年初,各地陆续编制出台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新规划中,大部分加入了发展特色文化城镇的内容,如:《长春市九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部分“做大做优,迈上服务产业新台阶”提出,发挥九台文化娱乐知名品牌效应,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会展业,开展特色节庆和展演活动,一是将九台打造成为国际萨满文化名城、国内知名的中国满族剪纸之乡、城市休闲避暑度假胜地和冰雪旅游文化名城,形成具有九台特色的文化娱乐产业体系。二是强化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演艺娱乐、文化博览、休闲娱乐等重点产业,保持文化优势产业发展,鼓励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三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发掘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旅游价值,提升文化景观观光与文化生活体验旅游业。
《东辽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五章第一节“确立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明确了未来发展思路,一是结合东辽实际,深入挖掘整理东辽河流域远古时代及各个历史时期宗教文化、民族风俗、历史传说等东辽河文化,厘清东辽历史的发展脉络,并以此作为东辽科考旅游发展的核心和灵魂。二是做大做强东辽二人转、满族剪纸、葫芦画、鱼骨画、秸秆画、根雕蛋雕、草编等7项东辽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加快产业化进程,打造东辽特色文化名片。三是打造遗址文化追忆之旅。以东辽县多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依托,精选具有开发价值的古墓、窖藏,进行复原、展示出土文物,挖掘相关文化故事,使历史遗存成为东辽重要旅游观光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在本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特色文化城镇发展规划》,并明确未来发展任务为:了解本地文化资源分布状况和乡镇文化发展状况,明确特色文化城镇的布局,按照保护文物、控制用地、资源共享的原则,规划乡镇文化设施建设。
二、关于要着眼长远、统筹全局,顶层设计与底层设计相结合,综合利用各类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和其他各项事业,形成具有特色的发展模式。遵循根系本土、培育特色、创造精品的规律,形成城乡互动、结构优化的文化产业格局;坚持重点扶持、重心下移的做法,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的建议
关于此建议内容,2016年,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规划》着眼长远,统筹全局,从顶层设计角度提出:要推进文化传承与发展,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继续挖掘文物资源区域特色优势,完善文化保护体系,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构建完备的数据化存储保护体系,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项目。推进长白山文化建设,发掘历史文献资料,提升白山松水黑土生态文化和历史文化内涵,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品牌。谋划和举办全国性的大型文化、经贸活动,把长白山文化培育成为中国北方文化的标志性符号。
此外,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委宣传部编制了《吉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初稿),我委编制了《“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都从规划设计角度谋划文化建设相关内容。各地将根据上述规划内容在编制本地特色文化城镇发展规划。
三、关于在特色文化城镇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在一些基础好的城镇打造特色文化城镇,以点带面,推动发展。各地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在这些城镇进行试点,量身定制特色文化城镇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土地管理、人口管理、住房管理、资金保障等制度,并成功总结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的建议
关于此建议内容,我们将尽快指导各地在本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特色文化城镇发展规划》,并有重点地在一些基础好的城镇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关于建议中提出各地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的问题,2013年,省政府印发了《支持吉林特色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13】25号),就土地、户籍、社保、就业、教育、社会救助、创业就业、投融资和基础设施方面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目前,22个示范城镇初步形成了产城互动、规划引领管控、多元投资建设、城乡双向一体化、商贸促进、资源开发带动等九种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发展模式,这些模式对于引领带动全省小城镇创新发展,具有很好的典型借鉴意义。2015年8月,省城镇化办将示范城镇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发展模式整理成《吉林省示范城镇建设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并印发全省,供各地在城镇建设中参考。
四、关于结合文化打造相关产业,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放大文化元素,形成有力的当地支柱产业为龙头形成特色产业链,应注重产业跨区域联动,以股份制等方式汇聚优质资源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拉动城镇经济持续发展的建议
关于此建议内容,我们认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素在于“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四个方面,而这4个要素完美地融合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义中,文化产业必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更加有力的抓手和新的动力源。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吉林印记”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突出地域特色,实行整体保护,完善传承体系,走进百姓生活。到2020年打造以延边朝鲜族农乐舞(象帽舞)、长白山满族剪纸、满族说部、东北二人转等为示范项目,黄龙戏、松花砚等100个基础项目为重点,长白山、延边、前郭等区域为传统文化生态系统的非遗保护格局。
文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一定要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放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坚持不懈、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新型城镇化协调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是对您建议的答复,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瑛琦 联系电话:88905617 1380431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