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吉林省十佳农民工、优秀农民工
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吉政函〔2009〕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芳动大军,是新时期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充分展现吉林省300万农民工“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的人文精神和时代风采,激励在省内各行各业和在异域他乡工作的吉林籍农民工自尊自强、创业兴业,省政府决定,授予张国涛等10人“吉林省‘十佳’农民工”称号,授予迟明清等20人“吉林省优秀农民工”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全省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相关单位在农民工就业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农民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和支持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促进新形势下全省农民工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就业服务局等20个单位“吉林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农民工个人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农民工要以“十佳”农民工和优秀农民工为榜样,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钻研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技能水平的创新精神。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和相关单位要以扶余县就业服务局等3个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民工工作,千方百计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开创农民工工作新局面.希望全省广大农民工、各级农民工工作机构及相关单位,与全省人民一道.继续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振兴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十佳”农民工名单
2.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名单
3.全省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