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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226
分  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12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县(市、区)政府系统公文评比情况的通报(吉政办明电〔2007〕15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153号
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7-00226 分  类: 综合政务;通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7年12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县(市、区)政府系统公文评比情况的通报(吉政办明电〔2007〕153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7〕153号 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12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

县(市、区)政府系统公文评比情况的通报

吉政办明电〔2007〕15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文处理业务指导工作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03〕108号)要求,根据近年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县(市、区)政府直接向省政府报文的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于12月6日组成评审组,对34个县(市、区)政府一年来报送省政府的公文进行了抽查评比。从抽查评比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报送省政府的公文总体上比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报告夹带请示事项、签发人不是政府主要领导、请示不标注附注以及标注位置不对、该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不抄送、印章压盖正文和位置不对、附件标注不规范等。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办公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公文处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质量。现将评比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档次(8个):

  蛟河市政府、前郭县政府、榆树市政府、长白县政府、镇赉县政府、通化县政府、敦化市政府、公主岭市政府。

  第二档次(12个):

  磐石市政府、长岭县政府、德惠市政府、辉南县政府、东丰县政府、临江市政府、双阳区政府、梅河口市政府、集安市政府、农安县政府、扶余县政府、洮南市政府。

  第三档次(14个):

  九台市政府、梨树县政府、桦甸市政府、永吉县政府、江源区政府、东辽县政府、抚松县政府、柳河县政府、舒兰市政府、大安市政府、东丰县政府、伊通县政府、靖宇县政府、通榆县政府。

  特此通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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