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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撰稿、发行和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09〕16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66号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09-004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撰稿、发行和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09〕16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9〕166号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吉林年鉴》撰稿、发行

和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166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年鉴》是省级综合年鉴,是年度内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的真实记录。作为省委、省政府的省情年度公报, 《吉林年鉴》每年一卷,连续出版。它以信息含量大、权威性强的特点,为宣传吉林、推介吉林,促进吉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资政作用。为进一步做好 《吉林年鉴》的各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 《吉林年鉴》2010卷的撰稿工作

  《吉林年鉴》全面反映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涉及部门、行业、单位众多。根据国务院 《地方志工作条例》和 《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为 《吉林年鉴》供稿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各撰稿单位对 《吉林年鉴》撰稿工作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反映2009年度本单位、本部门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新变化、新业绩、新经验,重点记述年度内各行各业的大事、要事、新事。各撰稿单位要对稿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上报稿件的质量,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

  二、做好 《吉林年鉴》2010卷彩页征集工作

  年鉴的彩页是文字内容的补充,是形象化的省情资料。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把上彩页作为展示自己、推介吉林的一条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做好 《吉林年鉴》2009卷的发行工作

  《吉林年鉴》2009卷已经出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发行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认识年鉴、利用年鉴、关心年鉴,提高 《吉林年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发行工作的落实。

  《吉林年鉴》2010卷编纂大纲由吉林年鉴编纂委员会另发。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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