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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91Q/2014-022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食药安办发〔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891Q/2014-022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标      题: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食药安办发〔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3月10日
2014年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项目落实责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量化指标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完成时限
2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电子可追溯体系 1 制定实施计划和任务分解,并牵头组织实施。   科技和标准处 处长 2月28日
2 负责组织项目软件技术(包括软件设计、研发、试行),终端设备配备、技术指导、维护工作。 完成食品、药品自律管理软件系统各1套,完善食品自律管理软件功能,6月30日前完成药品自律管理软件设计、研发、试行工作,并按协议配备终端设备。 科技和标准处 处长 6月30日
3 协调省局相关处室、市州食安办、食药监局等按计划开展工作,协助督查指导处开展进度通报、督查考核工作。 全年开展技术指导,每季度1次季度总结和进度通报。 科技和标准处 处长 12月31日
4 确定上报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业户)安装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名单;组织签订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配备协议;组织协调开展项目责任分解工作。 2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30%;3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60%;4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70%;全年完成总数70%以上。 省局相关处室、市(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处长
主任
3月31日
5 负责组织辖区内农产品种植养植、禽畜屠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业户)安装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建立电子台账; 2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30%;3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60%;4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70%;全年完成总数70%以上。 省局相关处室、市(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处长
主任
12月31日
6 组织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进度情况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督查,分阶段上报完成进度报告。 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上报1份进度工作报告。 市(州)食安办 主任 12月31日
7 配合相关单位完成监管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市(州)食安办 主任 6月30日
8 确定上报辖区内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业户)安装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名单;组织落实和开展项目分解,组织签订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配备协议。 2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10%;3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25%;4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30%;全年完成总数30%以上。 市(州)食药监局 局长 2月28日
9 负责组织辖区内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企业(业户)安装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建立电子台账; 2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10%;3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25%;4季度完成辖区内企业(业户)总数量的30%;全年完成总数30%以上。 市(州)食药监局 局长 12月31日
3 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电子可追溯体系 10 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分阶段上报完成进度报告。 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季度上报1次工作报告;全年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 市(州)食药监局 局长 12月31日
11 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配合组织监管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 市(州)食药监局 局长 6月30日
12 按工作职能负责将市(州)食安办、食药监局上报食品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企业(业户)安装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名单数汇总、核实,并上报科技和标准处。 完成职能范围内食品各监管企业(业户)总数量的70%以上;药品(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各监管企业(业户)总数量的30%以上。 相关业务处室 处长 3月30日
13 按工作职能负责监管企业(业户)自律管理软件和终端设备技术培训工作。 至少对监管人员培训1次, 6月30日前完成技术培训工作。 相关业务处室 处长 6月30日
14 按工作职能负责监管企业(业户)自律管理软件使用、数据上传及电子台账的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并上报检查结果。 每季度对各地区进行检查数据上传和终端设备使用情况。 相关业务处室 处长 12月31日
15 负责制定年度项目绩效考核任务指标、计划。 制定1份详细绩效考核任务指标计划落实计划。 督查指导处 处长 3月31日
16 督导和考核完成项目进度工作,开展年度量化指标考核。 每季度至少1次督查。 督查指导处 处长 3月31日
17 负责按法定程序做好起草法律法规配套文件工作,并以省长令及其他形式推进实施。 完成起草1份《吉林省食品药品电子可追溯监管管理办法》先期准备工作,并以省长令或其他方式实施。 法规处 处长 12月31日
18 负责项目宣传、策划、舆论引导、宣传资料设计、印制、新闻报导工作,指导各地区开展舆论宣传。 负责设计制作公益宣传短片1部,在吉林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组织省级媒体开展宣传报导工作,指导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载体开展宣传;设计印制终端设备宣传标识和活动公益宣传资料。 宣传教育处 处长 3月31日
19 会同相关处室制定监管人员技术软件培训分解计划。 制定详细监管人员培训分解计划1份。 宣传教育处 处长 6月30日
20 负责项目经费规划、保障、审计工作。 制定1份项目经费规划,开展1次项目经费使用审计。 规划财务处 处长 12月31日
               
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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