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如何?
答: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是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部署,是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关键环节,是盘活农村资源要素、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权要素有序流转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助推作用,围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制机制、提升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质效等重点任务,系统谋划改革试验项目,市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面对我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按照省政府安排,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针对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加速构建一体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如何做到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操作性实?
答:《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我省农业农村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针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割裂、服务单一、流转不活跃等痛点问题,坚持做实“三个贯通”,即:贯通农业农村政策、金融政策、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形成规范农村产权流转的合力;贯通省市县乡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体系,充分发挥省级平台规划引领作用,强化市州政府推动机制,撬动县乡交易网点高效落地;贯通交易模式,实现交易规则、交易鉴证、服务标准、交割结算、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的“六统一”。以打造无壁垒、广领域、价值发现的核心市场为主要目标导向,形成健全的全省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遵循以上思路,我们组建专门文稿起草组,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文稿初稿,并反复征求省直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意见,逐条逐项科学研究、民主决策、统筹安排,深化、细化、实化构建一体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具体路径、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确保了针对性,提高了含金量,并在四平市梨树县开展工作试点,反复验证了可操作性和落地效率,有效的保证文件质量。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13条政策措施,总的考虑是: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通过对各相关省直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乡镇政府定职责、划重点、明梯度,重点打造区域联动一体化服务平台。四个方面的任务体系阐述了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及保障措施:一是总体要求,坚持公益性为主、公开公正、依法合规和统一规范的原则。二是建立一体化运营的市场组织体系,提出建立省级统筹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形成市(州)推动的工作机制、发挥县(市、区)的组织作用、依托乡村实施产权交易服务等政策措施。三是建立功能完备的市场服务体系,提出规范交易品种、农村集体资产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建立登记托管平台、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四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宣传培训和严肃工作纪律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