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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18-13124
分      类: 文件公告发布;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质监办函〔2018〕1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18-13124 分      类: 文件公告发布;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标      题: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质监办函〔2018〕134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18日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吉质监办函〔2018〕134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省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 “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工作透明度。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部门重大决策过程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起草背景、决策依据、意见征集和采纳整体情况等信息。推进会议和政策公开,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构运行经费等情况。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及时发布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和质量状况、对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部门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信息,做好“质检利剑”行动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公开,按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质量技术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相关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网站发布解读文章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读误解。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解读,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年度内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1次。

  (四)加强舆情监测与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对出现的热点舆情回应,要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二、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积极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目标,扩大网上办事范围,编制并公布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部门自建的办事服务系统对外服务功能要按要求整合融入省政务服务网,“只跑一次”改革所涉系统及数据库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切实提升优质高效便民政务服务。

  (六)围绕规范流程,优化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完善办事指南内容,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再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信息。网上服务和实体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做到指南信息、咨询答疑统一口径,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信息准确一致。按要求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并清晰准确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

  (七)积极配合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设。按照政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目标要求,对涉及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办事事项即来即办比例。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作风纪律,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大力推进平台集约化建设。

  (九)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协同共进。用好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工作

  (十)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稳私的信息,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时要作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信息。

  (十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历年制发的文件进行清理公开,完成2008年以来的文件清理,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方式,做好公开工作。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方式的政府信息进行标题目录的梳理。

  (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并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要把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工作研究,完善相应机制,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附件: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吉质监办函〔2018〕13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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