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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1-05601
分      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联发〔2010〕4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1-05601 分      类: 科技教育;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0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卫联发〔2010〕4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卫联发〔2010〕48号

各市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人社办,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吉林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医药学院及其附属医院:

  为加强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果,使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不断学习培训,更新知识,把握和跟踪医学科学发展前沿,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卫生部、人事部2000年下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家对《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0年9月6日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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