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82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标      题: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20-01082 分      类: 政策解读;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9日
标      题: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政策解

 

      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转变基层服务模式、整合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资源、扩大医改成效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的重要抓手,对建设健康吉林、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指出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卫生与健康服务”的工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任务

在全省城乡区域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由签约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签约家庭通过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信任的契约服务关系,并为签约对象提供便捷、贴心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方案》的编制过程

做好方案的编制工作,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会同相关处室开展了研究和实地调研等初稿形成后,征求相关处室和地区有关部门意见,达成一致后印发。

、《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中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要求、家庭医生的遴选和服务方式、签约的内容、收付费方式、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技术支撑和组织实施等,旨在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为,明确服务职能,保障百姓健康。  

、《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健全社区转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加强督导评估、做好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