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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5851U/2023-0359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商议案〔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5851U/2023-0359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标      题: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商议案〔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商议案〔2023〕32号

  罗中华代表:

  感谢您对全省成品油市场的支持和关注,也感谢中国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多年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全省经济发展、服务居民生产生活、保障供应、抗洪救灾、抗击疫情等方面作出的巨大贡献。

  关于持续加强成品油市场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与相关部门沟通,现答复如下:

  吉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并在今年将该项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事项,主要领导多次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连续3年持续开展大范围、高强度的市场整治。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和省税务局共7部门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治理,已基本建立起稳定且相对完善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在大力推行信息化监管水平的同时,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涉油案件,处置了一批涉油违法犯罪分子,查扣了一批违法运输及改装车辆和涉案油品,极大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者,全省成品油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在售油品质量、入库税收、行业安全和环保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助于下一步工作。我们制定了相应的举措,将进一步有针对性地优化治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一)坚决打击“自留黑”现象。一方面,加强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追溯源头。质量监管部门将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在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的同时将追溯油品来源渠道,会同相关部门对批发企业开展调查;另一方面,发动各市(州)县辖区广泛收集线索,全面排查土炼油和黑调配点,发现问题及时侦办,力争根除省内违法生产窝点。

  (二)严格执行油品升级和危化品管理新标准。全面供应国Ⅵb阶段标准成品油,对于不符合国Ⅵb标准的油品,按照不合格产品处理。将柴油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同时加强无储存经营监管。按照“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原则,不再对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核发危化品经营许可证。2022年底以来,重点地区已注销无仓储设施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20余个。

  (三)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执法强度。农忙时节强化对主要作物产区流动加油车的排查,依据新规对柴油储运进行管控,在高发时段集中打击违规运输和销售行为;对于群众举报线索较多的地区,相关部门将进行专题会商,指导属地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省级联合工作组重点督办。

  (四)推进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一是监控省外非标油品流入,相关部门主动推送成品油运输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信息,为案件侦办提供必要依据;二是推动现有各市(州)、县(市、区)自建的加油站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汇总到省税务局的监控平台,实现流通环节进销存全链条信息化监管,为税务部门依法征税提供比对数据。

  成品油行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各部门要持之以恒、密切配合,也需要行业内企业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提供线索及多方面技术支持。成品油行业监管相关部门将齐心合力,持续发力,不断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和守法经营者权益,切实保障全省成品油市场健康、安全、稳定运行和发展。

  吉林省商务厅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杨璐 电话:8565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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