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规范自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服务自行采购方式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2026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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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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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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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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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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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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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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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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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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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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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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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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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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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月度报告。通过对月度吉林省房地产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关注楼市政策和热点等,概括总结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总体特征和变化趋势、长春市重点区域住宅市场的状态和变化,解读国内相关房地产新政。
2.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季度报告。通过对季度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关注楼市政策动态,概括总结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总体特征和变化趋势,并提出下阶段房地产市场运行的对策建议。
3.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年度报告。通过对2026年度吉林省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市场运行情况等的分析,总结概括2026年度吉林省房地产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对2027年房地产市场进行预判,并提出对策建议。
4.吉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吉林省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分类存储,实时更新吉林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并可视化呈现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各项指标,便于查询。
提供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1天开始,期限1年。月报为每月10日内提供上月房地产市场形势月度分析报告;季报为下一季度首月15日内提供上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形势季度分析报告;年报为1月20日前提供上年度房地产市场形势年度分析报告。在需方指定地点交货。提供服务地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提供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保证所提供服务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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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吉林省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包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咨询机构,有开展房地产业研究的科研部门。
2.供应商需具备与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研究相关业绩:2021年以来承担房地产业研究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成果(课题立项书或委托合同)五项及以上。
3.不接受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各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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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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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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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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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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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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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服务类自行采购初步安排,供应商根据意向公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
联系人:姜海峰 联系电话:0431-82752565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初审:姜海峰
复审:马景冬
终审:刘兴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