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征〔2012〕6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德惠市行政执法局:
“吉林省房屋征收监管系统”的统计模块启动运行后,各地房屋征收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对本地征收(拆迁结转)项目基本信息、进展情况等进行了梳理并按时填报数据,为省厅全面掌握及分析征收进展情况,指导全省房屋征收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但个别地方在工作中也出现了统计数据不全、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统计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统计质量
统计工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地房屋征收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统计数据作为项目决策、政策制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统计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在熟练掌握“吉林省房屋征收监管系统”软件应用的同时,加强与具体征收实施单位及人员的沟通协调,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统计数据,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厅里将加大对房屋征收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二、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统计工作要坚持“事实就是、客观真实”的原则,数据采集时,要实事求是,一定要杜绝人为数据等现象的发生;数据录入时,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要求的格式、单位等填写;数据上报前,要认真审核数据,提高数字质量。每月5日作为统计报表上报截止期限,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数据,坚决杜绝迟报、缓报的发生。
三、强化工作纪律,规范统计制度
各地要加强统计工作纪律,建立并规范统计制度,统计数据上报前,应经征收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录入上报,签字确认单应整理归档备查。统计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保管好系统的用户名及登陆密码,保证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统计人员应保持稳定,发生变动时要做好资料、信息的整理移交工作。
四、切实加强征收工作的宣传报道
各地在做好房屋征收统计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收集整理房屋征收工作中好的经验及做法,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将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到省厅,我们将根据情况印发房屋征收工作简报,作为各地交流经验,加强沟通的重要方式。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