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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4-02258
分      类: 委员提案;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人社议〔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25W/2024-02258 分      类: 委员提案;委员提案答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人社议〔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A】

  【同意公开】

  

  

吉人社议〔2024〕18号                                                                                  签发人:王 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张景萍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扭转人才流失的局面,让吉林从教育大省走向人才大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扭转人才流失的局面:停止执行49752绩效高线,让部属高校和科学院研究所职工可以全部进入社保体系,结束历史欠债”的建议

  一是持续加强干事创业平台建设。坚持事业留人,充分发挥全省高校13个国家级一流学科、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354个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作用,分类启动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吉林大学“汽车底盘集成与仿生全国重点实验室”“人畜共患传染病重症诊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已顺利通过重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干事创业舞台。

  二是有效化解体制机制难题。沟通协调省委编办,充分发掘使用“人才编制池”,重点支持“双一流”“双特色”建设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用编需求,支持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亟待升级本科院校的用编需要。与省人社厅沟通协调,启动在部分高校附属医院设立“医教一体”岗位的试点工作,允许同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卫生和教师双系列职称,坚持破解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不断释放人才发展活力。

  三是着力提升人才待遇。配合省委组织部人才办、省人社厅落实人才政策,对享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进行重新梳理确认并兑现相关待遇,积极做到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把各方面人才凝聚到教育事业中来,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此外按照国家关于京外中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政策规定,中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高线以上部分,不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省人社厅作为业务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您关注和反映的缴费基数高线问题。下一步,结合上述绩效工资高线由国家有关部门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核定且多年以来未按照工资增长情况进行适时调整的实际,我们将进一步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建议,恳请国家有关部门从支持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大学、东北师大等驻吉中直重点教育科研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出发,动态调整绩效工资高线,切实解决中直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低的问题。

  二、关于“学习兄弟省份的招才引智经验,推行系列引才、用才的人才支持计划”的建议

  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吉林省积极响应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不断优化人才政策,加大引才力度,推行了一系列引才、育才的人才支持计划,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吉林省坚持政策引领,构建了人才发展新高地。通过出台全面的人才政策体系,如人才政策1.0、2.0和3.0版,吉林省为人才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包括人才分类定级评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子女就学安置和配偶就业安置等。给予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人才引进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快从国内外全职或柔性引进我省急需的科技人才。允许域外人才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省内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吉工作,可以依托省内用人主体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域外科技人才担任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鼓励域外人才将智慧与成果留在吉林大地上。2023年,通过创新平台引进国内高端人才1人、柔性引进国外技术专家10人。从省外高校优选6名科技人才担任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吉林省吸引并留住了大量优秀人才。

  下一步,吉林省人才工作的重点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四个方面切实推进:一是强化人才平台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积极申请国家级科研平台,谋划省部政校联建科研平台和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吸引、培养和运用更多优秀人才。二是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制定印发《吉林省企业“科创专员(科创副总)”常态化选派工作方案》,建立“科创专员(科创副总)”申报系统,常态化征集企业需求,常态化组织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与企业开展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评审选派工作,扩大选派规模,支持更多省外优秀科技人才服务我省企业创新发展。三是加强青年人才储备,重视“双一流”大学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中的主力军作用,建设基础学科培养基地,致力于培养高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四是优化服务稳定人才,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为重点人才提供个税奖补等,营造更为优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推动吉林省人才工作取得新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和支持!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众 电话:0431-88690690)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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