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平台+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吉人社明电〔2021〕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降低欠薪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兜住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国庆节前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下简称欠薪平台)和“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双平台+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1年8月22日至9月30日,为期40天。
范围:全省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有欠薪记录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监管平台,排查欠薪隐患。充分运用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抓好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充分利用监管平台舆情监控等功能,对平台预警的欠薪线索采取“线上发现+线下核查”的方式,转办各市(州)查处解决,快速处置欠薪问题,确保国庆期间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利用欠薪平台,根治欠薪顽疾。各市(州)要加大对欠薪平台的推广使用,借助“吉事办”小程序,使广大劳动者能知晓并能通过欠薪平台维护权益。针对劳动者在平台反映的线索和国家通过平台转交的“中国政府网民留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线索,各市(州)要尽快接收、认真调查、依法处置、按时填报、严格审核,做到案件填报规范化、审核把关标准化。各市(州)对欠薪平台和省转办交办欠薪线索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大的重大欠薪线索,要综合运用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实行领导包保、挂图作战、限时解决。对已经查实的欠薪线索,做到“两清零”,即国庆节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的欠薪问题全部清零,其他欠薪线索及时动态清零。
(三)开展实地核查,规范用工行为。各市(州)要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工程项目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可采取现场教育、责令改正、处理处罚等方式,督促建筑企业立行立改,切实规范用工行为,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行动方案,细化行动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突出行动重点,迅速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两个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
(二)严惩违法行为。各市(州)要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条件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列入公示,实行信用联合惩戒;对符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三)加强工作调度。各市(州)对所辖县(区)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行动开展情况。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况,适时组成省级核查组开展督导督办、明察暗访,对行动开展不认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各市(州)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请于10月10日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省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一并报送。
附件:2021年度“双平台+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
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