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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097/2021-01697
分      类: 律师工作;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司法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司联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097/2021-01697 分      类: 律师工作;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司法厅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司联发〔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8日

  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为民营企业开展

  “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梅河口市司法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落实2021年吉林省“服务企业周”活动、全省政法机关“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推进“法治体检”工作常态化,惠及更多的民营企业,决定从4月起集中为有法律需求的省内民营企业开展免费的“法治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 检”活动的意见》等要求,重点从以下方面提供服务。

  (一)开展企业法治宣传

  1.组建律师公益普法宣讲团。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涉企典型案例,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2.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律师公益普法宣讲团专题解读《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提升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专题解读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等,指导企业读懂、用好《条例》《细则》。

  3.推出助企普法宣传产品。组织省、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录制“助企法治微课堂”普法视频、编制服务企业典型案例及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手册等,通过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向企业推送助企普法宣传产品。

  (二)防范化解企业矛盾纠纷

   1.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治体检”等形式,及时梳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易发的矛盾纠纷。

  2.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物业租赁、劳动用工、工伤赔偿等矛盾纠纷,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商会等力量,制定预防化解方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主动参与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的应对处置。

  (三)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

  1.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企业需要,对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章程等重要制度、决策管理机制、内部利益分配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 

  2.评估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梳理、研判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了解企业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税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企业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融资并购、跨境贸易、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合规经营和争议,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反馈预警提示信息,提出专业处置意见。协助企业加强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防护,消除安全隐患。

  3.协助企业规范用工。帮助企业与职工协商沟通,设计、改良企业用工形式,稳定工作岗位。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等纠纷。

  4.收集企业对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了解问询企业对涉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并向主管部门及时反馈。

  二、活动原则

    (一)无偿原则。“法治体检”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公益活动,不得向服务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自愿原则。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企业可以在本通知体检内容的范围内有选择性的选择体检项目。

  (三)保密原则。所有参加法治体检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严守职业道德,维护被检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必要时,法律服务团队可以与民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

  三、活动措施

  (一)组建服务团队。“法治体检”的服务团队由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建。服务团队的组成人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热心公益,作风扎实。符合条件的党员律师、党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成员,应当带头参与“法治体检”活动。

  (二)创新服务形式。各公益法律服务团队要主动上门服务,灵活采用实地走访、法治宣讲、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进行,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体检、在线体检。省、市律师协会要对接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一所联一会”法律服务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企业协会、商会结对,根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协会、商会及企业提供“菜单式”公益普法宣讲。

  (三)问题处置方式。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完成体检工作后,对于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律师调解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对涉及法律制定、政策调整及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当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向有关方面反映。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专题研究部署工作,确保活动按期推进、如期完成。要重视党建引领,发挥党员在专项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偏远基层一线,进企业开展特别党日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动员组织,统筹协调省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等参与活动。工商联负责商会组织、商会会员企业的组织和联系,确定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服务需求和意愿,为律师和企业及时对接搭建平台。省市律师协会负责对接工商联等部门,负责“法治体检”的业务把关,组织专业委员会对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案例编写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增强服务实效。各地要保证活动覆盖面,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每年为顾问企业“法治体检”一次;商会法律顾问应当主动对接商会开展服务。要突出公益属性,“法治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另有委托的,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酌情减免、缓收服务费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非顾问单位开展“法治体检”工作的时间计为公益法律服务的时间,纳入年度考核,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三)加强宣传总结。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及时指导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撰写企业“法治体检”报告,梳理问题情况,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意见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 广泛发动司法行政系统、工商联系统、律师协会自有媒体和宣传平台,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扩大活动影响力。2021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司法局、工商联要将本地区活动情况、成效经验及问题建议形成报告分别报送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各市(州)律师协会要收集、整理“法治体检”报告,并向省律师协会报送不少于5份的“法治体检”报告;各市(州)司法局填写本地区《2021年服务民营企业 为群众办实事统计表》,于每月25日前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相关工作进展,请及时上报。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联系人:李雨蒙,电话:0431-82750402,电子邮箱:sft_lawyer@163.com。

  省工商联法律服务部联系人:梁??磊,电话:0431-85086930,电子邮箱:124549378@qq.com。

  省律师协会联系人:曹英雪,电话:0431_85085178,电子邮箱:jlslsxh@126.com。

  

  附件:1.2021年服务民营企业 为群众办实事统计表

  吉林省司法厅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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