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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9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公开吉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
  全文包括2017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吉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2098251)。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警种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结合各部门警种职能,经征求相关部门警种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2017年吉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2017年吉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厅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警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厅机关各承办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主动履责,把握主要任务、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同时,根据《2016年吉林省公安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下发《关于对2016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自查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警种认真对照梳理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认真开展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四张清单”。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文件,编制了7类79项公安行政职权项目对应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办事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层级、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编制与服务创业创新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公示,并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办事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省政府和我厅门户网站上均已公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公开“办事指南”。全面公开省级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编制《吉林省公安厅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办事指南已做成宣传卡片公开摆放在窗口前,群众可以即时浏览,也可以带走传阅。
  三是公开“一站式”服务流程。各级公安机关在本级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审批综合窗口,统一了审批模式,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当地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在“一站式”办公地点公布项目流程图,摆放办事指南,建立工作制度,增设服务前导台,开展特色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公布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利用公众评价系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梳理省级审批事项产生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经营范围及地址、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等信息等及行政许可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全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公开刑事、治安行政、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流程,开通了以“办案单位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态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为内容的执法公开查询系统,促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在门户网站上公示了省公安厅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的数据均依据省财政厅批复省公安厅的部门预决算文件,公开的信息内容具体包括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厅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支情况、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政府性基金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用好载体,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厅门户网站和“吉林警事”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更新数量和更新速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平台效能。截至目前,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近3000条。其中,发布公安要闻158条,各地动态829条,治安快报420条,政策解读14条,文件发布4条,其他政务公开类信息700余条,上传“吉林公安视频”专题网页信息1000余条;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17条,被采用94条,采用率达80.3%,在省政府部门政务信息上报工作中位居前列。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省公安厅圆满完成了9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实现了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1份和2017年建议提案复文摘要3项,并公开了公安厅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面复会情况。5月24日,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提案办理工作动态》刊载了我厅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5月24日,省政协副主席批示:公安厅十分重视,工作很好。5月25日,省政协主席批示:省公安厅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答复办理态度积极认真。应予宣传报道,以引起更多部门的重视。5月26日,省政协《协商新报》以“办理落实在‘真’上下功夫——省公安厅面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题,对我厅建议提案面复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6月1日,吉林电视台围绕我厅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培柱常务副厅长进行了专访。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形式。省公安厅在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政务平台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同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等省级新闻媒体联系,大力加强与新华网、人民网、网易、凤凰、新浪、今日头条、中国吉林网、人民公安报微信平台、中国警察网微信平台等20余家国内重要新闻媒体、网站、新闻客户端的合作,对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吉林全面振兴二十项措施,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新功能,省公安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放宽落户政策,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缉捕重大命案逃犯,省公安厅约谈火灾隐患突出单位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关注的政务举措、部署,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有力地扩大了社会影响。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中央级媒体发稿1400余篇,在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等省级媒体发稿3800余篇,在新浪、网易等国内各大门户网站,中国吉林网、新文化网、吉和网等省内新闻媒体网站刊发稿件3900余篇,在“吉林警事”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送稿件3200余条次,累计点击阅读量超过800多万人次。   

主 动 公 开 情 况

条 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7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9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9655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9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554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075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37

(二)深化解读,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根据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制定解读方案,通过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执行和监督,有效开展舆论引导。7月14日,胡家福书记接受“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网络访谈活动,介绍全省公安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等情况。6月7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先进事迹报告团二分团成员接受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专访。

回 应 解 读 情 况

条 数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44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9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

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5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80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8件,均已办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对全部申请人的回复件免除邮寄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还有需改进之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信息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省公安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有数量、有质量、有效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争取新突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