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公安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吉林省公安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一、2013年度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警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省公安厅在2013年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就厅机关各部门、警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职责重新进行了明确。由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担任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在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工作科设办公室,新闻发言人科全体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警种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有序。
  2013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服务管理新途径,按照近年来制定下发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评议制、失职追究责任制等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并通过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渠道建设,拓展新媒体平台。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公众对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的了解,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公安厅依托互联网积极打造新媒体警务工作平台,切实推进警务公开、透明。
  一是积极建设警务公开“微平台”。为了适应信息化时代对警务公开的高标准、高要求,2013年5月,省公安厅实现新浪网、腾讯网官方微博同步运营,同步更新,积极与网民开展“键对键”互动交流。目前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拥有粉丝181万,发布微博6000多条。2013年12月,由新浪网联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共同发布的《2013年度新浪微博报告》全国百大政法微博排行中,省公安厅新浪官方微博位列第15名,位居全国省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前列。截至目前,省公安厅机关共有30个部门、警种实现公安微博在新浪网、腾讯网“双开”,其中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还开通公安微信平台和证照办理专门网站,进一步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全新渠道。
  二是发挥省公安厅网上服务平台实效。加强省公安厅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作用,2013年总访问量650万次,日均访问量1万次,受理群众申请办理事项共1.8万件(次),各类查询超过500万人次。
  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反映公安工作动态。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4大板块20个栏目和6个专题网页刊发全省公安政务信息和队伍建设信息2300多条、专题200多部,其中播发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200多条;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220余条,采用110余条,信息报送和采用数量在省直厅局中名列前茅,其中部分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主页采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省公安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00余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省公安厅机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2、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规定。国家颁布的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具体应用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省公安厅负责的行政许可、办事项目及其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公安民警招考录用、辞退条件、程序、表彰奖励条令、办法;信访工作规定、督察条例,信访、督察部门举报电话、联络方式等;
  3、省公安厅重要工作部署。省公安厅出台的有关重大决定、工作部署;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斗争;省公安厅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等;
  4、社会治安情况。全省社会治安形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总体情况,有关统计数据;对公众安全感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事)件侦破、查处情况;
  5、需要以省公安厅名义说明或澄清的事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针对不实传言,需要以省公安厅名义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新闻发布会。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出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共政策、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采取新闻发布形式予以公开、公布。
  2、互联网。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办事。
  3、公安政务微博。实时接受网民求助、咨询、投诉、建议等,并按相关交办制度规定及时移交、转办、回馈。
  4、吉林省公安厅网上服务平台。搭建省、市、县及科、所、队四个层级,交通、户政、出入境、网安、消防等部门群众网上公安业务咨询办理平台,提供快捷办理途径和提高办理时效,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5、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在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设置办事大厅、窗口,设立公示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公开办理业务收费标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起,其中无效申请3起,办结1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省公安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成效,但与公众对公安机关政府信息知情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仍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进而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要提高工作意识。要引导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去严格遵循,将“应该公开未公开即违法”意识贯穿于政府行政工作加以认真执行。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工作指导、协调,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三要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警务工作的各个层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部门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