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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04    点击数:
  现将我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为组长的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研究室、法制处等23个部门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办公室。共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专职人员1名,由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担任;兼职人员3名,由吉林省公安厅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所工作指导处3个部门综合科科长兼职。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我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级审查,于2008年3月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436条,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经省政府审核后,将目录内容进行了充实,其中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并于 2008年 5月 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际全部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为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8月28日,省公安厅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办了全省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亲自主持,邀请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武和平作了题为《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中的舆论引导》的辅导报告。
  省公安厅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网站开辟了“警务公开”、“政务大厅”、“法律法规”等专栏,将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内容全部上网,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动,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将信息公开。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所工作指导处等窗口单位在省公安厅网站上开辟了政务信息公开板块,细化服务内容,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批内容、手续表格、办结时限等内容上网,尽可能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便利,方便群众一次性办理,不跑第二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省公安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57条(篇),包括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执法执罚、承诺事项、通讯方式、政务动态信息等。公开信息实现100%全部上网。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3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2%;规划计划类信息25条,占全部信息的2.4%;业务管理类信息212条,占20%;其他类信息587条,占55.6%。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的有436条(篇),占48%;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47条,约占5%。
  省公安厅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2008年,省公安厅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通过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省公安厅重要工作部署、服务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开展集中性专项行动等专题信息14个。此外,省公安厅通过发布新闻通稿、邀请媒体参加报道各类活动等方式向媒体公开公安信息80余篇(次)。目前,省公安厅新发布的所有对外公开的文件信息做到了从生成到网上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59起(件)。其中网上申请数为544起,主要是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警民连心台”专栏向省公安厅申请或咨询,有效申请并公开答复的436起(件),答复率占网上总申请数的80%;涉及公安秘密、重复申请、无效申请的有108起,均不予答复;当面申请的有15起,全部予以答复,答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公安厅全年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35起,主要集中在治安拘留、拘留并处罚款、罚款、劳动教养等四个方面。全年共受理35起,办结35起,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5起,纠错的1起,变更的1起,申请人撤销申请的8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2009年工作打算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省公安厅将在省政府领导下,在工作机制、制度规定、执行流程等方面不断探索和进一步完善。2009年,将主要围绕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完善申请受理流程、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进一步健全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规范人员配置,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2、充分发挥网站优势,加强省公安厅网站“警民连心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程序,提高答复效率,实现人民群众满意。
  3、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公安厅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推进新闻发布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吉林省公安厅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的要求,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主动、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发布。
  4、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进一步加强与厅机关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可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更新工作,做到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