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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6    点击数:
  2010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省公安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省公安厅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为组长的省公安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研究室、法制处等23个部门负责人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省公安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级审查,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权力、行政执法执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全部通过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厅公开政务信息实施办法(试行)》(〔2010〕吉公办字60号),印发厅机关各部门,指导推进全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省公安厅服务形象。
(三)加强业务培训
  为提高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省公安厅组织市、州公安局和长白山公安局主管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业务培训,省公安厅也针对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全省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邀请公安部和省外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按照《吉林省公安厅公开政务信息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和程序,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增设网上信息公开申请联系渠道,将省公安厅需群众知晓的、非涉密的信息全部公开,并实现100%全部上网。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0年12月31日,省公安厅通过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187条(篇),公开信息实现100%全部上网或答复。通过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502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0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1900余条。
(三)公开的及时性
  2010年,省公安厅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发布新闻通稿25篇。围绕扶贫助困爱民走访活动、社会治安冬季行动、边防服务长吉图二十条措施、抗洪抢险救灾等内容及时进行发布。主动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的监督、质询,主动向代表委员述职述廉,18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继续保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百分之百的成绩。
  目前,省公安厅新发布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省公安厅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专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30件(均为网上申请),通过省公安厅信息申请邮箱受理20件,均全部予以答复,答复率100%。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项目4543件,全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和程序如期(或提前)办结,没有发生超期办理和群众投诉事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公安厅全年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26件,受理26件,办结38件(含上年未结12件),其中维持34件,占办结数的89.5%,申请人撤回申请4件,占10.5%。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2011年工作打算
  2011年,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厅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大公安厅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同时在主流网站开通吉林省公安厅微博,进一步增强警民互动频率,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