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
教育CA证书的通知
吉教师〔2020〕12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进一步推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动教育CA证书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23号)和《关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教育CA证书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9〕43号)有关要求,将于2020年9月1日全面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的教育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教育CA证书”)。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各级用户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教育CA证书”的用户管理部门,要通过“统一用户管理系统”创建和管理本级“教师系统”的业务类账号、下级管理类账号及派发证书等项工作。原则上应由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部门承担。用户管理部门需设置3员(即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审计员,以下简称“管理类用户”),其中安全审计员必须独立设置一人负责,另外两员可兼职,各单位需将人员申请信息报送至上级用户管理部门(至少2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安排专人承担CA证书启用与管理职责,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二、明确教师系统的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
教师系统按照权限不同共设四类用户账号(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信息查询员、培训管理员),各单位可安排一人统一管理(以下简称“业务类用户”)。其中信息管理员账号负责教师信息录入、审核与日常维护,权限较大、安全责任较重,为本次启用教师CA证书的主要对象(除高校外,本次每个单位只发放信息管理员账号的1个CA证书)。
为保障系统访问安全,在启用教师系统CA证书前,本级管理类用户,须完成业务类用户中信息管理员的实名信息收集、录入和申请,包括实名制转化、创建账号。
三、教育CA证书介质配发
各单位按照《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工作方案》(附件1)逐级完成管理类用户的创建和本级业务类用户的实名制创建工作,做好业务类用户的统计并逐级上报。省级用户管理部门将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上报的《业务类用户统计表》(附件5、6)中的数量,将空白的教育CA证书介质(UKEY介质)配发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本次启用教育CA证书只配发业务类用户UKEY,不配发各级管理类用户UKEY)。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做好统一规划和细致安排,将空白的教育CA证书介质(UKEY介质)有序配发到各单位。
四、教育CA证书审核及下载
业务类用户向本级管理类用户提交“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实名制申请单”后,本级管理类用户需在统一用户系统上上报业务类用户信息。由省级管理类用户审核,审核完毕后,各单位业务类用户参照《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工作方案》,下载CA证书信息至UKEY。
五、教育CA证书启用时间及服务保障
教育CA证书启用后,所有教师系统信息管理员须使用教育CA证书,方可登录系统。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需做好本单位教育CA证书日常使用工作及对所辖范围内学校的管理和支持服务。教育部设立部、省两级呼叫中心(全国统一电话:010-66090906),为各级教师系统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培训指导
省教育厅将通过吉林省教师系统工作QQ群下发相关培训视频、系统使用手册等培训资料。各单位在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培训指导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教育CA证书介质配发的统筹安排工作。
七、反馈信息
请各单位教育信息化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本级单位的《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单》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类用户实名制申请单》报送本级系统管理员,上报方式按照《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工作方案》的实施步骤执行。各市(州)、县(市、区)还需逐级上报统计的《业务类用户统计表》。
工作联络: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66090906
系统工作联系人:张旭 0431-85582893
业务工作联系人:庄稼 0431- 82760337
教师系统工作QQ群:1141150102
附件:
1.统一用户管理平台工作方案
2.管理类用户注册申请单
3.管理类用户变更申请单
4.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实名制申请单
5.县(市、区)级业务类用户统计表
6.市(州)级业务类用户统计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