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厅确定厅办公室作为全省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各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省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截止2011年底,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教育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57条,所占比例100%。
(二)人员配备
教育厅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共2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22人。
(三)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6条;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招考和教育收费等)信息21条;新闻发布会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3条;
(四)公开的形式和及时性
吉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157条,专栏点击次数在3.5万次以上。教育厅设置公共查阅点2处,其中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点1处。接到公众查阅109人次,借阅文件93件。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
为此,我厅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