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教育厅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努力推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
一、发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
2014年,我们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建设:一是公开省教育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基础上,及时发布了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务文件。二是及时报道各类教育工作,在首页重点突出了发布政务、高教、职教、基教、幼教和特教等方面的教育新闻。三是及时发布教育厅和教育系统的各项工作动态,将文件通知、公示公告、人事任免、重要活动、领导讲话 等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及时更新。四是有效搭建服务平台,将吉林教育信息网、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三大服务平台放在网站首页,增强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五是将涉及教育工作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时公开,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目前,教育厅网站每日及时更新,信息含量巨大,不存在无效链接,成为方便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师生了解我省教育政策、动态、信息等的最便捷网站,群众利用率、点击率非常高。此外,我们还注重发挥吉林教育电视台的作用,将能公开的信息通过吉林教育电视台公开,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让社会更多地知晓教育,理解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二、及时公开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工作
2014年,教育厅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对重要事项及时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在财务方面,教育厅主动向社会公开了 “吉林省教育厅2013年收支决算等情况公开”、“ 吉林省教育厅2014年收支预算信息”等文件;在行政职能方面,主动向社会公示了“吉林省教育厅拟保留行政职权目录”等文件;在荣誉表彰方面,主动向社会公示了“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拟表彰对象”等文件;在人员聘任上,主动向社会公示了“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2014年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等文件。在治理“三乱”和严肃考风考纪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布了“吉林省教育厅治理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和招生考试监督举报电话”。今年以来,教育厅共向社会公布重点领域工作文件125份,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及时报送和公布政务信息,简化审批程序
2014年教育厅及时向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报送各类教育信息210余条,完成中办、国办约稿12期。以建设好省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厅窗口为重点,不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质量,2014年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4344件,无责任事故。教育厅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600余条。2014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全部办理并及时回复申请人。
四、指导高校和厅直属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0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及时向全省高校转发了教育部《通知》和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对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高校迅速成立校(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清单》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制度,提高了工作透明度。目前全省高校都上报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厅直属事业单位凡面向社会有服务功能的都在吉林教育信息网开辟了主页或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事项、文件均在网上公开。同时教育厅加强了对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教育阳光政务有效实施。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需要,省教育厅不断完善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保证了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修订了信息公开有关制度11项,其中包括《省教育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等,促进了我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