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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3220000412756605W/2021-01958
分      类: 残疾人就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残联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残联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索  引 号: 13220000412756605W/2021-01958 分      类: 残疾人就业;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标      题: 吉林省残联 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残联发〔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6日

吉林省残联 吉林省商务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残联发〔20218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商务局,各县(市、区)残联、商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省残联、省商务厅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吉林省商务厅

2021420


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巩固扩大我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工作成果,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省残联、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探索残疾人就业新途径,搭建促进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和“吉兴”省残联新媒体矩阵。在全省培育一批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培训一批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骨干,培养一批残疾人“网红”人才,打造全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联盟,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走上创业新路,推动全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培育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各市(州)、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通过利用自有场地、联合社会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多种有效形式,普遍培育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各级残联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拓展服务功能,有计划组织吸纳一批符合条件且有网络创业意愿的残疾人个人或小微企业入孵。省残联适时出台全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指导意见,并开展网络创业市、州行活动,宣传推介各地残联网络创业就业工作情况和残疾人网络创业典型。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电商平台和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给予扶持和支持。各地残联、商务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引导电商企业融入到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工作,鼓励电商企业开发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强化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培训实训。各地要把做好网络创业就业的培训实训工作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将网络技能融入到常规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体系中,推动残疾人网络创业与传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融合,不断提高残疾人网络意识和网络应用能力。省残联和市(州)残联要聘请电子商务经验丰富的网络“大V”,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县级残联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残疾人网络技能培训。省残联、省商务厅适时举办政务新媒体和网络直播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各级残联网络创业孵化基地的网络运营工作专业化管理能力。适时举办全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创新大赛,各地要层层推荐选拔优秀残疾人选手参赛。各级商务部门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商务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将残疾人网络培训实训等工作纳入年度电商培训计划。

(三)加大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各地要全面落实《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残联发〔201942号)和本地规定,对残疾人网络创业在设施设备、网络资费和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要结合“残联助力乡村振兴 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着力培育农村残疾人电商带头人。要积极支持残疾人兴办的实体店向线上发展,培育和扶持一批残疾人“网红”。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网红”政治引领,组织围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助残日和残联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等开展直播活动。省残联、省商务厅联合打造由全省残疾人“网红”和电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联盟,为残疾人“网红”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

(四)推介全省残疾人产品作品和残联涉农产品。各级残联要依托当地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定期征集当地残疾人产品作品和残联涉农产品,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进行推介和销售。省残联建立全省残疾人产品作品和残联涉农产品库,通过省残联网站等发布产品作品信息,并通过快手、抖音平台等定期组织“网红”带货直播促销。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动员知名电商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公益助残活动,将助残工作纳入到线上线下展会展销活动中,定期组织“网红”帮助残疾人或残疾人企业直播带货。

(五)打造全省残联吉兴网络品牌。各地残联要建立完善网络新媒体政务号,加入省残联“吉兴”新媒体矩阵。要通过定期发布短视频、邀请残疾人典型直播等,讲好我省残疾人奋斗的故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程,大力传播正能量。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展示省残联“吉兴”品牌,积极参与“吉林残联”政务号直播,并可建立子品牌同步推广,形成全省残联组织网络的集聚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残联、省商务厅共同成立全省残疾人网络创业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工作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各地残联、商务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合作,认真制定落实计划,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既定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省对市、县两级残联下拨培育网络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网络创业孵化基地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材,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开展网络创业就业培训实训等。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开展扶持残疾人网络培训和创业就业等资金。各级残联应当对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条件的电商企业给予奖励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对残疾人网络创业就业的宣传引导,不断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要依托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各种创业创新大赛、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与网络创业实践。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引导,推动残疾人网络创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挖掘工作亮点,及时向省残联、省商务厅报告。各市(州)残联要定期调度本地网络创业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每季度上报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省残联、省商务厅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和评估检查。


1.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调查表.docx
2.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总施工图.doc
3.吉林省残疾人网络创业专项行动专班推进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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