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转化利用的通知
吉牧加发〔2022〕40号
各项目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韩俊省长在2022年第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备春耕生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确保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制度建设到位、激励政策配套到位、实用技术模式推广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建项目建设谋划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将下达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计划,各项目县(市)要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统筹协调,建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避免由畜牧部门单打独斗现象发生。鼓励各地在资金到位前,开工建设。要严格对标项目申报方案,逐年细化分年度实施方案,逐个项目明确工艺流程、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投标、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程序,力争早建成、早见效,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各地确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及时以本级政府文件向省局报告,经省局同意后,方可继续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内容的,省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办理。
二、推进建成和在建项目发挥效应
“十三五”期间实施的1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要切实肩负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立足种养业各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瓶颈问题。针对粪肥出口不畅问题,要组织种养主体建立对接机制,抢抓备春耕有利时机,拓宽粪肥出口,实现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利用;针对部分设施闲置或利用率不高问题,要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责任,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千村示范创建等工作,实现粪污出村、设施有效利用、集中收集转运;针对中小养殖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服务,提高主动处理粪污或交付第三方处理的主动性,避免粪污乱堆乱放现象。
三、认真开展散养密集区探索适用技术模式试点
畜禽养殖密集村(屯)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是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号)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认真按照《畜禽养殖密集村(屯)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和各试点实施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政、研、企、农”各方面优势力量,建立政策支持绿色通道,优先落实试点村(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税收、用地用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省级试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推行台帐管理,加强畜禽粪污收储运用全链条监管,确保试点机制模式能见效、能长效、能复制、能推广,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