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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MB0T683788/2019-01251 分  类: 社会保障 ; 其他
发文机关: 空港开发区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标      题: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关于申报2018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5日
有 效 性:
 根据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通知》(长民发〔2019〕72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民发〔2018〕29号)及《关于规范养老机构床位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17〕30号)要求,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提出了申报运营补贴的书面申请。经审查,目前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符合申请2018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条件,拟将有关申请材料上报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审定,现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运营补贴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位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石头口门村六组,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房屋使用形式为自建,建筑结构为砖瓦房,于2012年9月20日经九台市民政局批准设立许可,许可证号:九福机证字第22001100007号。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通过核对长春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该院共计入住符合享受运营补贴条件的老人204人次。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14〕30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4〕14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文件规定,拟认定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爱心老人院2018年度运营补贴资金共计20,400元整(其中市级财政资金匹配10,200元整,区级财政资金匹配10,200元整)。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8日止。

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反映,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431-8215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