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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2008年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0    点击数:
  2008年,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国资委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确定了相关工作职责,设工作人员2名,兼职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二)科学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了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制作、修改和补充。
(三)制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起草了《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准备2009年上半年实施,以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29条,占公开信息的51%。
(二)在全部公开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管理类信息20条,其他类信息35条。
(三)及时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通过省国资委网站、新闻媒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文件汇编等途径,及时发布最新的国资监管信息。
(四)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国资委网站建设、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2009年,我委将在去年的基础上,从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尽快出台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网站建设,积极拓宽公开途径,不断增强信息的服务功能;三是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