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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纸质版备案于吉林省档案馆,电子版可在吉林省统计局部门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吉林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431-80833489,传真:0431-81766582,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4788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坚强领导下,吉林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711号令)(以下简称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统计原则,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努力提升吉林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提升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省统计局于9月22-23日举办全省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  

  培训重点围绕《条例》总体精神及省政府最新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工作运用部分进行了详细讲解。主要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规范性年度报告的撰写要求政府公开信息原始文本备案及整理规则案例分析四个方面展开讲解。培训主要侧重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复议情况及法院诉讼应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撰写过程需要注意文字描述部分及表格勾稽关系;培训选取四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展开讲解并加深理解;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 

  培训后半部分为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可借鉴的经验进行了交流讨论。  

  (二)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截至2024年12月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务员招录、行政性处罚公示,招投标公示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省统计系统共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省局本级公开35件。  

  2.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受理渠道畅通,登记,流转,答复均能及时完成。截至2024年全省统计系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77件,其中,予以公开210件,全部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部分公开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1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条例》及吉林省档案馆要求,及时、准确、备案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处理依申请信息。 

  4.监督与保障。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文件精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5年省统计局督办清单,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收到和处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省统计系统依照新《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处罚、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更新和公开。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所有公开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表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6

0

0

0

0

0

2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0

0

0

0

0

0

2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0

0

0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7

0

0

0

0

0

2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表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统计机构政务公开建设的业务指导力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工作检查力度。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统计局

2025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