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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纸质版备案于吉林省档案馆,电子版可在吉林省统计局部门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吉林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431-80833489,传真:0431-81766582,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4788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吉林省统计局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理顺依申请公开流程、推动提升吉林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大力开展新《条例》的宣传和贯彻

  政府信息工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每位同志都应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政务信息工作能力,11月5日在长春举办了2021年度全省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

  1.系统内培训。培训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剖析。按照新《条例》精神,吉林省统计系统系垂直管理部门,所辖各市(州)相关工作由省局统一协调管理。年度报告作为工作重点,是本次培训的内容之一,经过学习,各单位都掌握了年度报告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培训还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经典案例,对比较典型的案件进行分析,使参加培训班的人员都提高了服务意识。各市(州)、长白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省局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联络员参加了培训班。

图1 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现场

  2.面向公众宣传。通过制作新《条例》宣传图册、悬挂条幅、在部门网站开设新《条例》解读飘窗等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

图2 悬挂条幅对新《条例》进行宣传并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

  (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12月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0条,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性处罚公示,招投标公示等。本年度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单独做链接,直接链接到省统计局部门网站,方便社会公众更全面的获取相关信息。

  2.依申请公开。配备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做到了申请必回复,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在回复意见中说明理由。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截至2021年省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98件,其中,予以公开56件,全部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部分公开12件;属于秘密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1件;重复申请1件;其他情况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守新《条例》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按流程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对文件格式等进行了规范。根据系统提示及时查看依申请公开专栏并处理相关申请。

  4.平台建设。本年度在平台建设上最大的变化就是一次性将历年制作的政府信息,包括年度、季度、月度的数据进行链接处理,极大程度上为公众获取数据提供便利。

  5.监督与保障。积极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统计局督办清单,做好全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省统计局依照新《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财政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报送、更新和公开。截至2021年12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为50条。2021年为了更好、更及时、更准确的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省统计局对省级统计数据相关栏目进行了超链接设置,对以往一些未及时公开信息做到了一次性补充。社会热点经济数据及时透明,所有公开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图3 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历年政府信息的数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8

0

0

0

0

0

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0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7

0

0

0

0

0

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与往年一样,主要为专家、学者及学生,申请人全部以自然人身份进行申请。申请数据的用途主要用于论文写作和科研项目。

图4 历年省统计局本级依申请公开数量变化图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统计数据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问题。

  2021年全省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由各级政府管理变为省直管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基础公开工作。同时考虑优化管理方式,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责任,简化办事流程,继续做好对公众在统计方面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吉林省统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