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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5    点击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体现了监管为民、服务便民的工作宗旨。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1、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简称“信息公开办”),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办主任由分管局长担任,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工作机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信息公开办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组织编制了省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审批流程、监督检查机制等事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规定提出的公开申请予以及时受理。局机关各处(室)在局信息公开办的组织指导下,负责采集、整理、报送与本处(室)相关的政府信息,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由局信息公开办统一公开。
  3、人员配置。配备了专职人员1人,局机关各处(室)共设立兼职联络员15人,具体负责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通过有关会议着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首先,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及时制发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及实施要求。
  其次,结合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制发了《关于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循序推进。
  第三,组建涵盖全局各处(室)的信息工作人员网络,制定实施了信息公开报送制度,就公开信息的提供、维护等进行全面组织落实。
  2、学习、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为使局机关每个公务员切实学懂弄通这项工作的涵义与要求,一年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一是主动邀请省法制办的专家,举办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讲座,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共80余人统一参加了学习。二是由局信息公开办分2次对局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20余人次进行了具体工作的培训。三是统一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问卷,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市(州、长白山)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全系统127个单位2000余人参加了答卷。四是局信息公开办适时向局机关干部印发学习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意识、使命感和紧迫感。
  3、软件开发、使用情况。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政府统一研究开发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积极加以学习和使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该系统所需所有数据的录入,受到省政府公开协调办的通报表扬。同时,还经常登陆该系统及时进行内容更新,维护系统中相关信息全面、完整、准确。
  4、清理政府信息和信息录入情况。在编制《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基础上,局信息公开办在2008年4月末前对2003年以来应予公开的全部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共清理录入279条政府信息。截止2008年12月3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省政府门户网、局门户网以及新闻媒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90条。
  5、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局信息公开办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标准、时限等分别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具体要求。为优化工作流程,对部分政府信息试行了信息公开对外发布通知单制度,直接由各处(室)提出公开事项,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由办公室直接对外公开。另外,还采取了由信息公开办专职工作人员适时跟踪办公发文环节,直接提出公开事项,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及时予以公开,从而保证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地公开。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平、公正、真实、便民、及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报送制度》,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的原则要求、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的载体形式、公开的审批程序、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为扎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局信息公开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每日对发文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对公开事项有遗漏的及时提醒相关处(室)联络员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对所有已公开的内容适时进行复查,努力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完整、准确。三是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对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同时,信息公开办重点抽查,主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保密审查等情况进行指导,不断增强局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职责意识,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9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1141条,占88.45%。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信息为100条,占7.75%;规划计划类信息的数量为2条,占0.16%;业务管理类信心的数量为1009条,占78.22%;其他信息为30条,占1.56%。
  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数量为64条,占4.96%;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数量为2条,占0.16%;涉及与公共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信息数量为834条,占64.65%;涉及公共资金使用监督的信息数量为9条,占0.70%;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量为21条,占1.63%;其它信息为211条,占16.36%。
(三)公开的形式
  一年来,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公开
  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通过新闻发布活动公开
  全年共开展了6次新闻发布活动,其中,在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召开省级新闻发布会1次,合计发布政府信息6条,内容均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3、通过各种媒体公开
  在吉林卫视《药监报告》专栏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制播了102期电视专题节目;在北方法制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版》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编发了40期专版;此外,还通过东亚经贸新闻发布《关于开展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通告》等。
(四)公开的及时性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局信息办的积极努力下,经过局机关各处(室)的密切配合,保证了公开的及时性。一年来,公开的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141,占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年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08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行政机关日常性工作,个别工作人员还没有形成自觉的公开意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有待完善。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和引导。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从一年来的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措施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信息公开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的更新与维护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更好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实际,探索各种途径和载体,丰富公开的形式,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公开水平。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着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