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六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一、2010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结合省局机关机构职能和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对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和职能、办公室的人员和职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仍然是局“一把手”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同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调整后,重新确认了各处室政府信息联络员,吸收了各处室的业务骨干为信息联络员,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来源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培训工作
截止2010年12月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6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5人。累计组织培训4次,参加培训人次140人。通过对各处室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落到实处,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走向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逐步制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立并实施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系列制度。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的原则要求、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的载体形式、公开的审批程序、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定,为扎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奠定了基础。我局已经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编制并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4条,占1.6%;涉及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的信息5条,占2%;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的信息223条,占90%;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的信息4条,占1.6%;其他信息12条,占4.8%。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网上公开。在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45条。方便社会公众随时查阅。
2、通过新闻发布活动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省政府在线访谈1次,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和视频转播,发布政府信息2条。
3、通过各种媒体公开。通过《吉林日报》发布政府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无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有待完善。
2、宣传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2008年5月颁布实施,实施时间较短,并且有的处室联络员变动较为频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十分了解,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和引导。
3、相关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有的相关制度措施已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还应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下步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实际,探索各种途径和载体,丰富公开的形式,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公开水平。
2、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各处室信息联络员的变动情况,下功夫做好培训、组织和引导工作。
3、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着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今后,我局还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深入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