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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金融办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03    点击数:
  2016年,省金融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的有关要求,细化省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助推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6年信息公开的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办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分工调整情况,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及信用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省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逐条分解落实《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省金融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政务公开网公开。
  (二)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
  截至目前,我办主动公开信息229条,其中,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8条,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88条,在吉林金融网公开133条。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在省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核和地方金融机构及企业重大事项事先备案两项行政权力信息,具体包括办理人基本信息、权力设立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使公众能够清晰的明确办事流程。
  二是认真做好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2016年收支预算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和2015年收支决算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解读。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公开解读。2016年,我办制定出台了八个规范性文件,我办第一时间对八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并出台政策解读,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吉林金融网进行公开。二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读。2016年5月17日,我办组织召开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胡斌主任对《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进行系统解读,并在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发布。
  四是及时处理公开信息申请、举报、复议等业务。我办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吉林金融网上分别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联系方式、在线申请、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服务。全年收到4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现已全部回复。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信息及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出现的投诉、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对舆论坚持、收集、回应做了系统安排。同时,在吉林金融网和政务公开网上对2016年我办回复的建议提案情况进行公开。
  二、 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行政机关日常性工作,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意识,增强工作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尚需进一步丰富。目前,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络,适合公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有待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广泛,一些公众不了解依申请公开的流程;三是长效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从实践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措施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信息公开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的更新与维护有待加强。
  三、 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日常工作指导,强化相关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全省金融系统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内部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宣传培训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深入、持续、高效、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我省金融业发展的促进、监督作用。二是丰富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对照《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通知》要求,主动完善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增加公开信息数量,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补充。同时,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更好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吉林金融网和政务微博建设,加大网站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及时、准确公布各类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动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和工作水平。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