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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81B/2016-072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防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标      题: 省人防办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防办发〔2016〕8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81B/2016-0729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防办 成文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标      题: 省人防办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防办发〔2016〕8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省人防办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防办发〔2016〕88号
各市(州)人防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集安市、珲春市、农安县人防办: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99号),调整全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贯彻“以建为主,应建必建”原则;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应严格依据《吉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吉防办发〔2013〕103号)第十一条规定,审核申报项目符合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条件的,履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三、结建审批项目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此文件规定。
  省人防办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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