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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省人防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431-82095819,传真:0431-82095817,邮编:130062,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南街136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省人防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制定《省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发布流程规则》《省人防办关于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责任分工的通知》,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发布信息15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03条,概况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1条,互动交流留言办理3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政协委员提案主办1件,协办3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

  (二)平台建设情况。执行网站日常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严把审核关,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断优化网站功能,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三)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省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绝不上网发布。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对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予以内部通报。

  (四)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失效文件进行标注。

  (五)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做好吉林人民防空”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作用,提升信息发布,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

  (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2020年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21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4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加强依申请渠道的日常监督,为申请人提供快速有效的办理途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1年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方面: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三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材料的可读性、政策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省人防办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涉及人防保密信息的基础上,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省人防办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