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地趴粮”整治工作的通知
吉粮仓〔2022〕5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部署要求,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6月份对“地趴粮”问题突出的14个重点县(市、区)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市县存在对从根本上解决“地趴粮”问题认识程度不高、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办法措施不多、合力推进力度不够,整治工作总体进展较慢等问题。为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省“地趴粮”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地趴粮”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地趴粮”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节粮减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粮减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对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将节粮减损作为坚决扛稳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印发了《吉林省推进粮食节约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施方案》,提出3年时间全省基本消除“地趴粮”,实现粮食减损6亿斤的目标,其中:2022年西部“地趴粮”问题突出县市的“地趴粮”减少70%。这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地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地趴粮”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攻坚克难、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地趴粮”整治任务。
二、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地趴粮”整治任务落细落实
市县政府是落实粮食安全及“地趴粮”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督办。要将“地趴粮”整治任务分解到乡、落实到村、具体到户,各项解决措施要充分考虑农民意愿,结合实际落细落到位。
三、拓宽工作思路,构建粮食产后服务的长效机制
解决“地趴粮”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多条腿走路、不搞一刀切。典型示范要具有可复制性,能够调动农户的积极性。要重点研究解决规模种植农户的储粮难题,精准搞好农企对接,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开展粮食产后服务,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粮食“延期结算”业务,实现由“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探索建立粮食产后市场化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地趴粮”整治的工作合力
解决“地趴粮”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县政府要统筹谋划,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强力组织推进。要推动乡镇政府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对接企业主动服务,精准推动落实;要鼓励大型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充分发挥资金、仓储、物流、销售等优势,为种植主体提供烘干、储存的“双代”服务和分批次结算的“延期结算”服务;要支持地方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创新服务类型,为农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后服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节粮减损的良好氛围
要利用粮食收获前的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节粮减损宣教活动,积极推广普及农户安全储粮技术知识,讲解各类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实现路径。适时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事例,通过受益农户现身说法,提高农户安全储粮意识,引导农民改变传统“地趴”储粮习惯,实现安全储粮和科学储粮。
六、依规使用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要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市县资金筹措,支持粮食产后服务设施和农户储粮装具建设。要科学精准示范引导,对建设村集中储粮点和有意向卖干粮且愿意投入的农户,给予建设储粮仓和配套清理等设备的资金支持。要严格资金管理,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投资效益。
七、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考核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调度各地对解决“地趴粮”问题推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从7月底开始,由省局领导带队组成工作组,对14个重点县(市、区)开展第二次全面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对“地趴粮”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滞后等问题突出的市县,报请省政府进行约谈。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