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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1-88905316,传真:0431-88904380,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12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质效,确保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

(一)科学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作用,认真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完善相关机制和平台基础运维,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2023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梳理形成了《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通过将法定公开内容维护、依申请公开办理、提高政策解读、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基础保障等内容逐项分解至责任处室和单位,明确完成措施,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促,切实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维护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对应栏目,按照要求动态更新本部门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信息、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信息、重大项目批准实施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等内容,并进行规范发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档设置规范要求,对本年度公开信息的标题、文号等要素进行维护,保障已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按照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原始文本报送标准和相关要求,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成了本年度本部门主动公开文件原始文本的报送工作。

(三)严格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效。一是维护依申请渠道。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门户网站公开咨询电话并保障线路畅通。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二是优化办理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存档等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

(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级栏目和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将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筹规划、保障公开内容同源发布。一是结合本部门日常工作,深化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等栏目内容。二是加强网站平台日常监管和运维。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全防护工作机制和日常运维工作制度。在局网站首页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对公开目录中的政府信息标题、内容、排版等进行检索,检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超链接可用性,保障网站建设质量和信息发布质量。

(五)不断夯实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基础保障。完善《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时维护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内容准确率。同时,严格遵循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局门户网站集中动态发布本部门公开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宣传培训。规范政策解读文件核发流程,并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媒介资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定期开展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从修订背景、修订后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讲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矛盾问题,具体表现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运用新理念、新思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还不够好,主动公开质效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吉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优化梯次培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