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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26-00662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监议字〔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28034J/2026-00662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监议字〔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监议字〔202611

王化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职业打假行为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和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厅对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实质性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对仅存在标签标注不规范等情形,优先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柔性监管措施,审慎适用高额处罚。我厅已制定并公布《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给予企业自我纠错、合规发展空间,避免“一刀切”执法挫伤民营经济活力。同时,我省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合规指导行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百日攻坚精准帮扶“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强化行业自律与互助、向社会传递“保护合法消费者权益、打击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鲜明导向。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发挥七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作用加大曝光力度,既震慑违法索赔行为,又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牟取不正当利用投诉举报行为人,以法治化手段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力量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

                          2026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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