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健军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无堂食外卖经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关心和关注。今年1月份以来,省市场监管厅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月联系、季会商、半年报告”机制。印发了《集中开展“幽灵外卖”餐饮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方案》,成立了 4个督导检查组,持续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入网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制定《网络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构建线上线下监管措施。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平台管理责任落实,督促严格审核,主动开展核验比对,净化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印发《网络餐饮监管“逢五查网红餐厅”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强化“互联网+AI”应用,推动“无堂食”外卖和小餐饮店登记证入网经营者落实《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在平台展示加工制作的视频或者图片。三是严格食品配送管理,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容器、包装材料盛放食品。全面推行食安封签管理,鼓励消费者收餐时确认封签完好度。四是印发《关于做好防止餐饮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脏乱差”常识传达工作的提示函》,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印发《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倡议书》《关于奖励举报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效用,构建政府监管、平台尽责、商家自律、社会监督、群众满意的共治共建链条。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