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吉林省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获证组织:
为持续加强我省认证监管工作,敦促认证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诚信提供认证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成检查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并下发的名单,严格落实检查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针对认证活动的合法性(禁止性条款)、获证组织的基本情况以及认证基本情况三个方面,开展了对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了自愿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58家,认证证书70张,涉及认证机构22家。其中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3家,证书3张,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55家,证书67张。其中5家获证组织由于停产、不再延续或证书已撤销等客观原因,未对其进行进一步现场检查,记0分。根据《2024年自愿性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评分表》评分规则及说明,在全面完成检查打分的58家被检单位中,检查结论为“符合”(90分及以上)的获证组织共17家,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 80分及以上)的获证组织10家,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低于80分)的获证组织有26家。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34条。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1.获证组织各种记录不够详细、不够全面,不够及时的问题比较普遍。
2.部分获证组织对认证过程及体系运行相关材料保管不善。
3.部分获证组织内审审核员能力不够强,导致内审和管理评审质量不高,存在不符合项整改不到位和不及时,材料保存不全等问题。
4.部分获证组织应急演练预案、产品召回演练及记录流于形式。
5.个别获证组织存在计量器具校准材料缺失、校准不及时,校准报告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二)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认证机构存在生产用水检测项目过少的问题。
2.个别认证机构认证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的问题。
3.个别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报告与提供的管理手册有描述不一致的问题。
4.个别认证机构对技术专家资质、能力的评价不够充分。
5.不同认证机构对相关体系运行时间的起始计算点理解不同。
三、工作要求
一是对此次检查中未发现明显问题,检查结论为“符合”的,认证材料完备、管理规范的17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1),吉林省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适当降低对以上组织关于认证的监督检查频次。同时,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保障意识,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对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10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2),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整改,并帮助其进一步完善自身管理体系,持续提高质量保障能力。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将在2025年度继续选取部分获证组织作为回访对象,并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监督检查频次适当增加。
三是对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的26家获证组织(名单见附件3),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加大跟踪检查频次,帮助企业梳理、完善相关控制制度和记录文件,确保获证组织完善相关材料,整改有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4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符合”获证组织名单
2.2024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基本符合”获证组织名单
3.2024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检查”获证组织名单
4.2024年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未能进入现场检查获证组织名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