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监议字〔2021〕7号
杨兆辉、许月梅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生态原产地产品认定保护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情况说明
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关业务司职能,省级业务归口负责单位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年机构改革后,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划入海关总署,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到长春海关。国家层面,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归口管理,不再由行政机关负责,因此省级行政机关也不再承担相关工作职责,由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归口管理。
二、地理标志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负责的与之相近的工作职能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称原产地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有序开展。自2000年以来,通过调研论证、组织申报、制定标准、检测验证等一系列推进措施,我省获得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吉林梅花鹿等57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90个地理标志商标,24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涉及粮油、果茶、蔬菜、中药材、畜牧等五大品类农产品。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量处于中上游水平。
(二)地理标志标准制定工作稳步推进。制定露水河红松母树林籽仁、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通化山葡萄酒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长白山五味子、榆树钱酒、吉林高粱酒、松花石、松花砚、梅河大米等产品的50多项省级地方标准,在保证吉林特色产品独有品质的同时,实现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三)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逐年增多。自2000年以来,通过加大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提高认识,熟悉申报程序,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我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群体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已有286家企业的360个产品经国家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四)地理标志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等契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推介地理标志产品,扩大地理标志影响力。先后组织出版了两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刊,印制了两套、两万份宣传手册,定制3000套集邮册,利用中国品牌和防伪杂志对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中国林蛙油和吉林梅花鹿系列等产品进行宣传。
(五)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实现突破。积极推动地理标志示范区建设,吉林长白山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延边)于2015年11月经质检总局批准成立。集生态、精制、采摘、观光、旅游为一体的人参种植、生产加工示范地理标志产业园区初步建成。通过示范区建设,吉林长白山人参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品牌效益得到了全面提升。
(六)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初步显现。露水河红松母树林籽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价格从2000年的每吨5.5万元提高到了2009年每吨20万元以上。吉林长白山人参生晒参价格从2003年的50元每公斤,提高到2014年的近300元每公斤。2010年,“松花石、松花砚(松花石砚)”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一跃成为中国奇石界的新贵,目前市场价格已是获得保护前的3倍。
(七)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多项殊荣。经过多年努力,长白山五味子被评为2014年度“质量之光”十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通化山葡萄酒被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评为“品牌价值在30亿元以上的地理标志产品”。2016年,梅河大米被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评为“品牌价值在20亿元以上的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价值和特色正逐步显现。
(八)地理标志产品奖励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至2010年,省政府对100余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先进企业进行了表彰和奖励(每户奖金5万元)。2010年,省政府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决定对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龙头企业进行表彰,每户奖励10万元。从2019年起,我省获得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工程项目资金3245万元,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获得政策扶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生态原产地产品是生态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层面也必将遵照国家出台的文件制定相关政策举措。立足我厅实际,今年将着力实施吉林特色资源地理标志提升行动,打造吉林特色品牌,助推特色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研分析,全面挖掘各市(州)特色资源,形成全省特色资源产品名录,摸清底数,分类分步开展地理标志培育工作。
二是制修订地理标志地方标准,完善地理标志溯源管理体系。开展专家基层行活动,提供地理标志申报、标准认定等咨询服务,制作保护产品服务手册。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拍摄展播地理标志公益宣传片,利用主流媒体和农博会等大型展会讲好吉林地理标志故事,打造双阳梅花鹿、长白山矿泉水等“十大吉林地理标志”。
四是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大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培育力度,助推区域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发展。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