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公布2022-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结果的通知
吉广电明电〔2023〕122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长白山开发区工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站,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教育电视台、长影频道、各高校、各制作机构(自发):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2022-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并进行了网上公示。对获奖作品,省局及省广播电视协会将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并由省局给予制作补助费(各制作、播出机构获奖作品的制作补助费只可用于工作性支出,不能挪作它用)。
希望各地区、各播出和制作机构,要更加重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意、制作和播出工作,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吉林广播电视台及各市(州)、县(市、区)广播电视台,要做好获奖作品的巡回展播工作(获奖作品的音、视频,可在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官网通知公告区内查找并下载)。
附件:2022-2023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