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省广电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1-01-1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公组〔201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及2011年工作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联系,邮编:130033,地址:长春市卫星路2066号,电话:0431-85816077
一、概述
  2010年,省广电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政府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一年来,省广电局围绕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工作是依法行政、为民执政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局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冯晨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金晔同志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2、抓好学习贯彻工作。省广电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活动。2010年8月25日召开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培训会,对来自全省各市、州、县(市)广电局分管法制负责人以及局直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局机关相关处室,省电台、电视台各频率、频道制片人约120余人进行了培训。会议邀请了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对一些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领会新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3.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省广电局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办理处室对于不能确定该依申请信息是否属于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或者涉及政策法规问题的,要先送局办审查后再由办公室视情况统一答复。三是建立健全热点、敏感问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预案。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有关重要事项以及重要、敏感、复杂信息的答复,要主动向局领导请示报告。四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年初省政府门户网站制定的宣传计划,我局董柏超副局长走进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直播间,就网友普遍关注的“三网融合”的有关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了在线访谈。2010年我局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将广电相关的不涉密政策法规上网公开,认真受理省委、省政府转办的网友留言,并在网上公开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广电局2010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广电局2010年在政务大厅窗口全年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200多人次,电话咨询700余次,无投诉,群众满意率100%。受到群众的好评。
五、复议诉讼情况
  广电局2010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广电局目前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七、2011年工作措施
  省广电局将结合过去一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及时对自身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吸收借鉴好的做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其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3.继续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4.进一步建好局门户网站,不断完善网站自身功能,真正发挥门户网站的对外窗口和沟通平台作用,将网站自身功能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使广播影视业务办事程序公开、透明。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