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6-00096
分      类: 待遇保障;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标      题: 关于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类待遇起付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医保办〔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6-00096 分      类: 待遇保障;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标      题: 关于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类待遇起付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医保办〔2026〕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1日

关于规范门诊特殊疾病类待遇起付标准的通知

吉医保办〔2026〕1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参照住院待遇支付的门诊类待遇政策,切实减轻罹患多病种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自2026年2月1日起,门诊特殊疾病类待遇(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双通道”药品)年度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收取一次。

  特此通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