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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4-0201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综合政务(其他);建议提案;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4-0201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综合政务(其他);建议提案;报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标      题: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受理情况
  今年我省“两会”后,我局陆续接收省政府办公厅转交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确定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计20件。其中人大建议9件(主办5件、协办4件),政协提案11件(主办4件、协办7件)。内容涵盖医保制度完善、医保待遇调整、参保缴费、支付制度改革、药品集采政策、医保基金监管等方面。与去年相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数量均有增加,建议提案陈述的内容更加明确,更有指向性,说明代表、委员对医保领域更加关注,也更愿意参与到医保事业发展中来。截至6月底,我局承办的主办件、协办件均已办结,代表委员们对建议议案的办理和答复表示满意,并对我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我局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历来十分重视,接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后,组织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吉医保办〔2024〕5号),明确各处室(单位)办理职责,以分管领导为统筹责任人、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为最终责任人,实行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的“三级负责制”。二是确定“对内合理分工、落实责任、抓好督办,对外积极沟通、领导带队、落实面复”的工作思路。开展过程中,涉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建议提案,建立“快速通道”,急事快办、特事特办,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
  (二)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实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流程,采取定责任人、定承办要求、定办结时间的“三定”措施,形成职责明确、科学合理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分办、办理、督办、审核、答复、存档等各个环节的承办责任和目标要求,逐件办理、逐一答复。二是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原则,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
  (三)规范答复,注重办理实效。一是规范答复意见。对建议提案,承办处室(单位)都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的真实想法;对于协办件,与主办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提出高质量的协办意见。答复意见切中要点、围绕问题逐一解答,并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了反馈。对确实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受当前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实事求是向代表和提案人说明了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办理工作得到代表和提案人的充分认可。二是建立督导机制。政策法规处作为牵头部门,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和建议提案提醒督促机制,及时协调推进办理进度,督促办理进程。每周各承办处室(单位)及时报告办理工作进行情况,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效推进。三是突出办理实效。对建议提案涉及的工作难点和医保重大改革事项,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海龙同志带队赴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对韩兴龙委员《关于减轻医疗机构政策性亏损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面复,同步对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开展实地调研。调研期间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委员、省结核病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医疗专家意见,结合省结核病医院支付方式改革运行数据,对DRG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为下一步健全完善结核等特殊疾病病组/病种、权重/分值、系数等要素调整及协商谈判、特例单议和基金监管等改革配套机制提供了支撑。下步,省医疗保障局将借鉴相关建议提案,持续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与医疗、医药改革协同推进力度,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一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成果转化。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之处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予以完善。同时,组织各处室(单位)继续做好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实际成果工作,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二是做好绩效考核。梳理相关材料,准备年度绩效考评。三是公开答复结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答复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是否公开并明确标注“同意公开”或“不宜公开”,并在我局官网建议提案栏目及时发布同意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传办理复文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张帅,联系电话:805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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