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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4-0142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医保联〔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9566296/2024-0142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医保联〔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体育事业

  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医保联〔2024〕13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体育行政部门,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体育行政部门,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践行体育为民理念,助力吉林振兴,立足为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延伸职能主动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了解和认可,推动整个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体育局
  2024年5月23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体育事业
  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践行体育为民理念,助力吉林振兴,立足为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延伸职能主动服务,提高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了解和认可,推动整个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保服务与体育健康保障融合,以满足各方需求为核心,通过技术革新和流程优化,实现医保服务的远程办理与高效结算,提升服务便捷性与响应速度。提供重点医院专享服务,确保医疗保障需求的及时响应。在大型体育院校及比赛场地设立“医保驿站”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赛事医保热线,提供全方位咨询与保障支持。加强医保知识宣传,提升公众认知,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优化医疗保障服务。
  1.上门帮办代办服务。针对省内参保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经常外出训练和比赛,以及每年入队、退役流量大的特点,提供上门帮办代办服务,帮助他们快速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增减员和转移接续手续。为患有运动损伤、职业病等特殊疾病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深入的医保政策解读和专业的代办服务,确保在家即可办理医保业务。
  2.远程帮办代办服务。向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提供“线上办”“视频办”等远程帮办代办服务,协助运动员、教练员完成医保相关手续和操作。同时,提供就医购药指引等医保服务,确保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在就医过程中得到充分指导和帮助。
  (二)开通保障绿色通道。
  3.顺畅结算服务。为方便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药店购药、慢特病门诊待遇的顺畅结算,在重点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医保结算窗口,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只需在此窗口出示有效证件和医保卡,即可享受快速、便捷的医保结算服务。
  4.开辟“绿色通道”。为省内参保持“吉享卡”“吉健卡”的“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医保服务保障,在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各项医保业务时,享受“绿色通道”“一对一”专属服务。
  5.重点医院专享服务。选择重点医院将专项服务内容纳入医保服务协议,为省内参保持“吉享卡”或“吉健卡”的“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提供精细化、人性化的全流程点对点就医服务。根据实际需求,由重点医院开设就诊“绿色通道”,全程指导完成挂号、看诊等各个步骤,确保顺利、高效地完成就医全流程。
  6.急诊住院治疗备案登记。 对于异地比赛或观赛的参保患者发生急诊住院治疗的,救治医疗机构将为其办理急诊登记,并在出院结算前指导其办理备案登记,确保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能够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三)畅通咨询专线。
  7.高效回复医保问题。收集定点机构就医服务信息、急诊就医等异地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高频问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推出问题集锦专栏,有针对性地高效高质回复运动员、教练员或观众医保问题,提升运动员、教练员或观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8.赛事医保服务热线。2024年6月底前在12393医保客服平台开通体育医保服务热线直通车,为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提供医保服务咨询服务。同时,采取“体育赛事诉求”工单跟踪专办的方式,确保运动员、教练员或赛事工作人员、观众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四)设立“医保驿站”。
  9.设立大型体育院校“医保驿站”。在大型体育院校内设立固定的“医保驿站”,为省内参保师生提供医保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10.设立比赛场地移动“医保驿站”。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根据比赛场地和观众规模,临时设立移动式“医保驿站”,为运动员、教练员和赛事工作人员、观众提供医保业务办理及咨询等服务。
  (五)开展医保宣讲活动。
  11.上门宣讲医保知识。到体育院校、运动队宣讲医保知识,为师生、运动员及教练员详细讲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普通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异地就医结算流程等内容,并现场解答各类医保问题。
  12.与体育赛事合作推广。在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中,融入医保政策知识,如在比赛间隙播放医保知识宣传片,或在赛事周边产品上印制医保宣传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医保制度的政策和福利。
  13.体育现场设立宣传点。在各类体育赛事场地现场设立医保知识宣传点,通过悬挂条幅、展板、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观众和参赛者普及医保政策、参保流程、报销范围等关键信息。
  (六)探索优化多元性医疗保障待遇。
  14.探索建立运动员特殊用药保障机制。依据运动员医疗团队现行常用的药品清单,比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对于非“药品目录”范围属于国家事权范围药品,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推介;属于省级事权范围的中药(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在目录调整时给予政策支持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更多针对运动员特殊需求的药品纳入医保保障范围。
  15.探索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会同商保机构为省内参保的运动员和教练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选择,确保运动员和教练员在遭遇意外伤病时,能够享受到更全面、更细致的保障。针对医保无法完全覆盖医疗费用,可由商业保险进行补充报销,形成医疗费用的叠加报销,切实减轻运动员和教练员经济负担。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体育部门牵头负责设立大型体育院校“医保驿站”,明确体育院校医保业务联络员,医保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医保部门负责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根据比赛场地和观众规模,临时设立移动式“医保驿站”。
  (二)加强协同配合。省医保部门按照开通保障绿色通道有关任务要求,选定重点医疗机构,会同重点医疗机构研究开通保障通道,明确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就医流程。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协同各级体育部门,完善12393体育相关热线知识库,依托医保客服平台建立医保业务问题处理快速响应协同机制。
  (三)强化宣传及反馈。省医保和体育部门要在医保驿站明显位置设置医保服务视觉识别标识,做好驿站服务事项公开公示,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向医保部门进行反馈;各级医保部门和体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医保助力体育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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