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视频推进会的通知
吉安委办〔2022〕35号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梅河口市安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月23日(星期三)9时30分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视频推进会。届时,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春宇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安排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明确集中治理总体方案和有关专项任务,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抓好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排查,落实重点保障制度措施,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议程
1.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处处长传达我省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2.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春宇同志讲话。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应急管理厅B300会议室;各市(州)、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设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能源局相关处室负责人。
2.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人事处、协调处、调查统计一处、调查统计二处、规划财务处、新闻宣传处、科信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安科院负责人。
3.危化监管一处、危化监管二处全体人员,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负责人。
4.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见附件1)。
(二)分会场
1.市(州)分会场。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
2.县(市、区)分会场。发改、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
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分会场参会。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随意代替。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护良好的会场秩序,不准迟到或提前退场。
(二)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
(三)请各市(州)、各单位于2月22日16时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省安委办。各市(州)将所辖县(市、区)参会情况一并汇总报送。联系人:于文轩,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676。
附件:1.参会企业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