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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17-08925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安监管法规〔2017〕34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17-08925 分      类: 安全与应急管理;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安监管法规〔2017〕34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委托执法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今后,省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各地及省局委托执法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联系人:门洪涛

  联系电话:0431-85096393(带传真),18604318377

  电子邮箱:1278871088@qq.com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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